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客栈里的人也纷纷退了出去,让出足够的空间来,好让他们打个痛快,自己也看个痛快。
薛荀不急不慌的端起茶杯,一饮到底,旋即拉低了斗笠,趁着混乱从人群中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退了出去。
与他邻桌相对的一人也跟了出去。
自薛荀进入客栈的那一刹那开始,这人的目光便停在他身上,如蛆附骨,又跟毒蛇般狠辣的紧追着他不放。
此人名叫齐项远,因着使用的趁手武器乃是两把尖利倒勾,专杀魔道中人,故因此仙道中也多称此人为“勾魂使者”
。
待出了客栈后,薛荀便挑了条山间小路直往天净台的后山方向赶去,那里因着有一处沼泽的缘故,鲜少有人前往,更别提是有什么荒野人家了。
薛荀停住脚步,拉低了斗笠,这才压低了嗓音沉声道:“我与勾魂使者想来素不相识,阁下为何偏要紧追着我不放?”
齐项远从后面也现了身,他紧紧盯着眼前的这道身影,不由眯了眯眼,“我勾魂使者杀人无数,血腥味早已是深入骨髓,一闻便知。
你虽然隐了气息,可你身上的血腥味和戾气实在是太重,不得不令人生疑。”
薛荀勾了唇角,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,今日又是天净台屠魔大会,难免会有魔道中人掺杂进来,你又不以真面目示人,谁知道你跟他们是不是一伙的。”
薛荀转过身来,往前走了几步,几乎是走到离他距有两步远的地方才停下了。
“若是我给你看了我的脸,那你是不是就会放我离开?”
“当然,”
说着,齐项远不由握上了腰间的一对尖利倒勾,“可若你不是,也休怪我……”
“都是大男人,不就是看个脸嘛,我给你看不就是了,”
薛荀戏谑道,“难不成我给你看了,你还能娶了我不成?”
“你……”
齐项远气结。
只见薛荀左手掀起斗笠一角,慢慢的往上抬去,那齐项远亦是全神贯注的盯着。
薛荀勾了勾唇角。
只见下一秒,右手迅速的化成利爪紧按住那对倒勾,左手袖中匕首刹那间犹如闪电划过。
可惜那齐项远连倒勾都未拿出,就觉喉间一凉,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向后倒去。
薛荀出手,向来讲究的是快、准、狠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生存,很容易。 生活,很艰难。 我族,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,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。 我族,誓不为奴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,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由终点回到原点,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,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。假如没有重生过,没有记忆的金手指,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?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,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?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?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?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?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?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...